說明:
一、旨揭公告經行政院環保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授權,於111年4月29日以環署基字第1111048983號公告訂定,並自112年7月1日起生效。
二、本公告要點如下:
(一)本公告名詞定義。(公告事項一)
(二)限制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之平板包材、公告應回收容器及非平板類免洗餐具之商品種類。(公告事項二)
(三)本公告之管制方式及排除規定。(公告事項三)